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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秦至民国:殡葬文化在历史中的“变”与“不变”

    信息发布者:RQW680926
    2023-10-19 17:21:27    来源:李伯森   转载

    [摘要]至战国时期,中国隆重而繁琐的丧葬程序即已基本具备,如儒家最为重视的“三年之丧”,已具一整套仪式。而自有丧葬礼仪开始便产生的等级礼制规定日益森严。

    本文摘自《中国殡葬史》(全8卷),李伯森 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6月


    殡者,死者入殓后停灵(停柩)以待葬;葬者,掩埋尸体。从人死到殡到葬到守孝,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定制或习惯,既有实质性内容,也注重形式,故谓之殡葬。中国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中,无疑包含着殡葬文化。对传统的扬弃,是殡葬文化继承与创新的永恒命题。对殡葬历史的了解可提供对当代殡葬改革的启示与未来发展走势的预期。

    一、中国殡葬的起源

    了解殡葬的起源,是进行殡葬改革思维纵深的切入点。

    当人类还处于蒙昧时代的初期时,受思维能力低下所限,在意识上还不可能寻求自己和自然界的关系以及各种自然现象之间的联系,对人的生老病死也是困惑不解,不能形成灵魂与丧葬的观念。故《孟子·滕文公上》曰:“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这种弃尸于野的作法,只能说明原始人模糊观念中已有生与死的界限。自原始人产生灵魂的观念,并从自己的梦境和意念中认为灵魂不死,又由此发展为鬼魂观念;死人的鬼魂比活人的灵魂更有力量,更能祸福人类。基于这种认识,便产生了对死人的崇拜,即鬼魂崇拜,于是,一套送鬼魂和安葬死者的礼仪就应运而生。从无意识地处理和埋葬死者到有意识地安葬死者,而后形成的丧俗,其间经历了约十几万年乃至几十万年的过程。我国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遗址中的瓮棺均留有一个小孔,这个小孔便是当时的人们用来供死者灵魂出入的孔道。

    我国至迟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便出现了丧葬礼俗。1933年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遗址中,考古学家发现了墓葬的遗存,是一处以二次合葬为形式的公共墓地,反映了氏族成员一视同仁的血亲关系和一律平等的地位。在老年男子、中青年妇女尸骨的周围撒有赤铁矿粉末,身上佩带有用兽牙、蚌壳和鱼骨做成的骨坠、钻孔的兽齿、石珠等装饰品以及燧石石器等物。从人类文化学的资料来看,在死者身上或身旁撒赤铁矿粉,是旧石器时代晚期常见的丧葬仪式之一。红色象征鲜血,而血又是生命的来源和灵魂的寄身之所。在尸体及其周围撒赤铁矿粉,表示给死者以新的血液,赋予新的生命,或者表示他并没有死,只是长眠罢了;或者说是希望死去的同伴能够复生;或者希望死去的同伴的灵魂到另一个世界也能够继续生存下去。也有学者认野兽害怕红色,是为了防止野兽对死者的侵害。至于放随葬品,是希望他们在另一个世界也过上人间一样的生活。而随葬品的多少,是死者在氏族中的身份地位和生者对他尊崇爱戴程度的反映。

    二、墓地制度的起源

    古时“坟”和“墓”是有区别的,坟高而墓平。即“筑土为坟,掘地为墓”。再有“冢”也是坟墓,是高而大的坟墓。“圹”是墓。“茔”是墓地。

    墓地制度源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的“居室葬”。当时,人们一般居住在自然洞中,这样的洞也成为死者的墓地。我国最早的墓地发现于北京周口店山顶洞。北京猿人将洞的上层当作生者的居室,下层为死者的墓地。台湾10个土著民族中有8个在20世纪初叶还盛行这种古代的墓地制度。如泰雅族在人死时,一般即在室内自己睡床底下掘坑仰卧深埋;若父母丧世,埋葬毕,留在身边的子女就要放弃原屋,另择新地盖房居住,表示把旧屋让给父母居住。

    把墓地选择在人类居住的洞或屋内,既反映了远古人类感情上不愿离开死者,并设法保护死者的尸体免遭自然力的破坏与野兽啃啮的观念;另一方面又反映了原始人的深层意识,即害怕死者的灵魂出来干扰危害生者,于是极力地讨好死者。

    墓地有一个从居室葬发展为氏族公共墓地,演化为家族墓群再演变为个人墓地的过程。当今的公墓,正是人们生前社会群体生活在死后的再现。

    三、葬式、葬礼

    中国历代的葬法有土葬、火葬、天葬(鸟葬)、树葬(挂于树上)、野葬(弃野)、瓮棺葬、悬棺葬、岩棺葬、洞葬、水葬、海葬、衣冠葬等等。

    夏代的人“事鬼敬神”,其灵魂不灭的观念反映在厚葬的盛行;商代人“先鬼而后礼”,殷商的人生活在一个充满宗教期望与阴森恐惧的鬼神世界里。据统计,殷墟出土的卜问鬼神的甲骨达十多万片;其祭祀对象之广泛、名目之繁多、活动之频繁和仪式之隆重,在中国历史上是十分罕见的。商代是我国古代厚葬的第一次高潮。以商代第23代王武丁的配偶妇好墓为例,该墓发现有殉人16位、殉狗6只,出土青铜器468件(不含109个小铜泡)、700多件玉器、560多件骨角器、63件石器、47件宝石制品、11件陶器、15件虾器、3件象牙器皿以及2件残片和近7000件海贝等物。包括了礼器、乐器、兵器和众多的生活用品。

    周朝时代,人们“敬鬼神而远之”。其重民轻天、敬鬼神而远之的观念,反映在丧葬中,殉、祭奴隶和随葬青铜器与商代相比,都呈减少趋势。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和王室权力的下移,人们的意识形态发生了较大变化,一些有远见的政治家、思想家对人死后有无灵魂产生了怀疑。在“神”与“民”的关系上,要求摆脱神主人事的状况,主张“民”脱离神的摆布,成为“神之主”。

    至战国时期,中国隆重而繁琐的丧葬程序即已基本具备,如儒家最为重视的“三年之丧”,已具一整套仪式。而自有丧葬礼仪开始便产生的等级礼制规定日益森严。

    东汉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促成了大家族墓地的兴起,一直影响到后代。

    四、坟丘和“陵”的兴起

    春秋以前我国除东南地区外,一般都采取“墓而不坟”的埋葬形式。但至春秋时期,东南地区流行的封土为坟的埋葬形式已深深影响到中原广大地区,并被广泛采用。如《礼记·檀弓上》载,孔子葬其父母以后说:“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于是封之,崇四尺。”于是,这种墓上封积泥土、隆而为丘的坟墓形式自春秋时期开始在各地流行起来了。

    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礼崩乐坏”的社会变革时代,传统的地下墓室即使宏大、随葬品丰厚,人们还是很难了解死者的身份地位,当然也无法达到封建统治者以此确立封建等级制的政治目的。而坟丘墓都通过“高大若山”、“树之若林”的形式向世人一览无遗地展示了死者的身份和地位,成为社会等级的标志。当然,由于当时战乱频繁,百姓四方流徙,为了便于寻觅亲人埋葬之处,自然采用了易于识别的“封土为坟”的葬制。故唐代孔颖达认为:“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识也。今既东西南北,不但在乡若久乃归还不知葬之处所,故云不可以不作封坟记识其处”。

    春秋以前的史料都称墓葬为“墓”,指的是置尸所在,并非就是后人观念中的掩埋着尸体的“一抔黄土”。从宋人所编的《汗简》一书中,可见“墓”字的初文构形,像手持尸弃诸草莽之形。到战国时期,由于普遍用土筑坟堆,才通称“坟墓”、“丘墓”或“冢墓”。

    “坟”原是指高土堆,后随坟丘墓的兴起,故人们将“墓”上面高出地面的那堆封土也称作“坟”,缘于形似之故。战国前“坟”和“墓”有别,之后才混为一谈,统称“坟墓”。

    君王的坟墓称为“陵”,始于战国中期,其意在言其高大雄伟。顾炎武在《日知录》卷十五《陵》中述道:“古王者之葬,称墓而已……及春秋以降,乃有称丘者:楚昭王墓谓之昭丘,赵武灵王墓谓之灵丘,而吴王阖闾之墓亦名虎丘,盖必其因山而高大者,故二三君之外无闻焉。《史记·赵世家》:肃侯十五年起寿陵;《秦本纪》:惠文王葬公陵,悼武王葬永陵,孝文王葬寿陵,始有称陵者。至汉则无帝不称陵矣。”

    作品简介

    先秦至民国:殡葬文化在历史中的“变”与“不变”

    《中国殡葬史》(全8卷),李伯森 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6月

    我国殡葬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浩瀚纷繁,特别是大量的墓地遗存和珍贵文物,都是不同时期的历史见证,记录着人类文明进步的印记,体现着主流价值观念的变迁。《中国殡葬史》(八卷本)的编撰,旨在全面呈现我国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地域民族的殡葬制度、礼俗文化,系统展示殡葬制度礼俗历史演进与社会文化变迁的关系,客观评价不同时期殡葬制度和传统礼俗沿袭及其得失,既为当代和后世提供了一幅生死观念变迁的斑斓画卷,也可为今后殡葬改革的深入发展提供重要经验镜鉴,更为维护民族文化基本元素、传承优秀传统殡葬文化提供了一次全面系统的认知,是一部填补了我国殡葬历史断代研究空白之作。

    为了更好地呈现中国殡葬史的发展脉络,根据不同时期中国殡葬史的发展特点及演变轨迹,整套丛书以时间为经、空间为纬,涵盖了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代、辽夏金元、明清、民国八个重要历史时期,每卷紧密围绕该时期的丧葬观念、丧葬制度、丧葬习俗、丧葬设施、丧葬用品等中心议题,对我国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和不同民族的殡葬历史进行了较为全面而客观的研究和阐释,重点探讨了殡葬史的相关层面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的“变”与“不变”,为我国殡葬历史文化研究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套丛书以8卷、300余万字的篇幅梳理中国殡葬通史,读者不仅可以了解中国殡葬的发展脉络,也可以对中国的历史走向有大致的把握,正如刘庆柱先生的极而言之: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中国殡葬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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